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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为什么甘愿做房奴
[ 2007-12-14 0:55:00 | By: life ]
 
 

       在一个几乎开始对高房价“病急乱投医”的年代,非但政府频频开出“大药方”,各类“民间偏方”也纷纷登场。日前,房地产商冯仑开出的“未婚女青年推高房价,买房应限制在35岁以上”的偏方,引起了经济学家与房地产商的兴趣。在今天《财经》年会的论坛上,建设部政策研究中心主任陈淮和北京市华远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任志强对此发表了观点。(2007年12月12日 中国青年报 )
        陈淮认为,“未婚女青年推高房价”可能只是笑谈,对于房地商冯仑的话我倒不认为前半句“未婚女青年推高房价”是笑谈,倒认为他的后半句是笑谈。如果按照冯仑说上的偏方,限制35岁以上买房,最好是35岁才结婚,那就修改婚姻法算了。人家夫妻没房住,你凭什么限制人家买房?我想冯仑并不是不知道这些,他不过是暗示房价要降还是很难。
         任志强先生对冯仑的看法进一步给出了解释。任志强说,有调查表明,在购买者中,20到35岁的占了购买者的70%。这些买房者往往是双方老人一起帮着付首付,夫妻两人还房贷。这个话我相信,中国是农耕社会文明,有啃老族的传统。父母如果不能为后代置房,将是一种耻辱;一个人能够置房,是有恒产恒业的标志。做父母的一辈子拼死累活大都是为了孩子,在孩子还没成家之前,大部分父母都会省吃俭用为孩子成家积攒一笔钱。当然有许多父母积一辈子也积攒不到孩子在城市里买一套房的钱,这就有一批青年男女结婚买房后要做房奴了。任志强虽然是个房地产商,但他是一个敢于说实话的人,当官员说房价要降时,他却说房价要飙升,而事实上几次都印证了任志强的话。任志强还对政府调控房地产市场的一些政策表示质疑。同样我在一篇文章中也表示过质疑,质疑的理由是政府调控房地产市场,结果是房价越调越高。
        有人结婚,就有人买房,早买早沾光。甚好当初我还没有听建设部官员信誓旦旦房价一定会降的话,而听了任志强房价飙升的话,三年前果断地买了房,如果迟买一年,我们就要多做几年的房奴。
        陈淮说:从美国、欧洲各国和日本的情况来看,在25岁到35岁年龄段人群的个人财产中,不动产所占的比例是很低的。因为这个阶段的人群几乎没有能力买包括房产在内的不动产。即使有人买了房,也主要靠的是银行贷款。其潜台词是:你看那些发达国家的青年也大都买不起房,要买也要做房奴。这是站着说话不腰痛,对于建设部政策研究中心主任这样的高官是不用为房发愁的。请问陈大主任,你知道我们为什么甘愿做房奴的吗?因为做房奴比长期租房更合算。如果政府能给普通百姓提供廉租房,还能有这么多年轻人勒紧裤腰做房奴吗?联合国有个人权公约,包括基本人权和经济人权,享受基本住房服务属于基本人权,是任何一个签约国家的政府都必须承担起责任来的,世界上还没有哪一个国家的政府可以完全推托掉这方面的职责。就是高度市场化的美国,政府也保留着约占住房资产总量11.5%的廉价出租公屋,以解决居民最基本的住房消费问题。本人的妻弟在日本进修,他告诉我日本租房只占收入的十分之一,而在我国的大中城市却要占收入的三分之一。且月房租的钱差不多是房贷的钱。这么高的房租费,是租房好,还是当房奴好,依我之见,宁可当房奴,也不租房,因为租房没有稳定感,还不知道租到哪天才是尽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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